- 法规标题: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北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9日文书字号:鄂政发〔2020〕25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1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
鄂政发〔2020〕2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1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政策全省统一为基础、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核心、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为依托、以基金监督为保障,实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模式省级统筹,均衡省内各地基金负担,确保企业离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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