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 制定机构: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8年12月14日效力级别:公报报告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市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把认真听取、着力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依法履行职责、破解工作难题、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努力提升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交流,不断完善建议办理的机制方法,较好完成了各项办理任务。
一、代表建议总体情况
2018年,市中院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9件(党群其他类3件、全部类1件、公安司法类1件、法改交通类1件、城建规划类2件、商务外事类1件),其中市中院主办4件,协办5件,全部按照建议工作要求办理完毕。今年我院承办的代表建议,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建议渠道更加丰富,交流平台更加多样。随着司法公开力度的不断加大,我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网站、12368热线电话、院长信箱、对外窗口等多种载体,广开收集听取建议的渠道,与人大代表沟通更加便捷。二是建议质量普遍较高。建议的广度和深度...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