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九龙坡区机动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督察组领导成员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9日文书字号:九龙坡府办发(2010)284号
- 生效日期:2010年12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九龙坡区机动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督察组领导成员的通知
九龙坡府办发(2010)28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动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30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区机动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因工作调整,人员发生变动,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督导组领导成员予以调整,现将督查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秦大春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 祥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觉贵 区交通局党委书记
彭开宾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 平 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潘忠庆 区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区就业局局长
余才达 区残联副理事长
涂景洪 区财政局副局长
桂志毅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秦亚杰 区信访办副主任
周元富 区民政局副局长
督导组在区交通局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由彭觉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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