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 制定机构: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9日文书字号:衢政办干〔2023〕15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4月1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衢政办干〔2023〕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提出的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促进决策咨询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决策咨询工作质量和水平,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衢州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咨询委)是市委、市政府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决策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而建立的决策咨询机构,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参谋部和智囊团,是听取专家意见、吸纳民意的桥梁,是综合性和政策性的决策咨询服务平台,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战略、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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