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青海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26日文书字号:青政〔2018〕56号
- 生效日期:2018年07月2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实施意见
青政〔2018〕5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国发〔2017〕4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实施“五四战略”,着眼我省进出口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风险管理为主线,以保障全省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促进质量提升为核心,持续推动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青海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为在新起点上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奠定坚实的质量安全基础。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严守安全底线。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强调以人为本,切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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