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28日文书字号:大足府办发(2012)59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3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足府办发(2012)59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足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切实抓好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和谐良好的投资环境。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06〕3号)、市政府办公厅《重庆市201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渝办发〔2011〕342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集中整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重点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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