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2日文书字号:陕发〔2023〕3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3月22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陕发〔2023〕3号
各市、县委,各市、县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现将《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旗帜鲜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现就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十条措施。
一、强化工作推进机制
成立“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省委副书记、省长任组长,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和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调整充实专门力量负责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每季度专题研究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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