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新疆北鲵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 制定机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4月11日效力级别:地方人大(常委会)文件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新疆北鲵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于2022年1月14日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22年3月25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2022年04月11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新疆北鲵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2009年2月20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3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批准;2019年1月6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新疆北鲵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2019年5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批准;2022年1月14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新疆北鲵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2022年3月25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温泉新疆北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发展理念,维护新疆北鲵栖息地自然生态平衡,拯救新疆北鲵物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从事温泉新疆北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北鲵保护区)建设、管理及其他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北鲵保护区核心区㈠位于乌斯图别格怎(又名苏鲁别珍)河的上游地区,沿乌斯图别格怎河呈带状分布,总面积278.74公顷;核心区㈡位于乌斯图别格怎河西侧与河平行的一处泉水溢出带,总面积8.14公顷。以核心区界标向周边辐射271.65公顷为缓冲区。实验区位于保护区的缓冲区㈠与保护区西部边界之间,总面积135.97公顷。
在查干赛等新疆北鲵栖息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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