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1月05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国专利奖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盟市局按照通知(见附件1)要求,组织好本地区专利奖推荐工作,严格按照专利奖参评条件对申报专利进行审查,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利一律不予推荐。根据分配推荐名额(见附件2)择优进行推荐,优先推荐获自治区专利奖的项目,所有推荐项目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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