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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工会关于修订集体合同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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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工会关于修订集体合同书的通知
  • 制定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工会
  • 发布日期:2006年12月28日文书字号:师市工字(2006)41号
  • 生效日期:2006年12月28日效力级别:党群机构文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工会关于修订集体合同书的通知
师市工字(2006)41号


各单位工会: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而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具体体现。为了更好地发挥集体合同在源头维护中的作用,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协调好劳动关系,为构建和谐师市服务,我们在原集体合同文本(师市工字[2005]41号)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议书》,加上原合同中的《农场工资专项集体协议书》,整个文本由一个主件和两个附件组成。鉴于不少单位的集体合同书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现要求各单位工会以本次下发的合同文本为范本,对本单位的集体合同书进行修订,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严格修订程序,坚持平等协商

各单位工会要主动向行政提出修订本单位集体合同书的要求,按照行政方、工会方人数对等的原则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最后才能对本单位的集体合同进行修订。同时,要注意保留协商时的影像或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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