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 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11月07日效力级别:公报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1月5日下午对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修订草案已经比较成熟,赞成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11月5日晚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审议意见,对修订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修订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二十三条对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评估、监测新型洗钱风险作了规定。有的常委委员提出,为应对实践中利用各种新的技术手段从事洗钱活动,应当支持和鼓励反洗钱领域技术创新;主管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反洗钱义务机构的指导。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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