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市留市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7日文书字号:赣市府办字〔2022〕56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5月1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市留市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22〕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市留市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高级工班毕业生,下同)来市留市就业创业,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强大人才支撑,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市求职就业。毕业2年内的市外高校毕业生到赣州参加企业招聘并被成功录用的,按市外省内每人300元、省外每人500元给予一次性求职交通补贴,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通过盘活现有人才公寓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青年人才驿站”,为来我市企业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长7天的免费住宿。〔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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