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决定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决定
  • 制定机构: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9日文书字号: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6月09日效力级别:地方人大(常委会)文件
查看 第13号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决定》经2021年4月20日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21年5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查看 2021年06月09日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决定
(2021年4月20日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1年5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乌鲁木齐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2003年1月21日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3年3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