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收回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通知
- 制定机构:海南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8日文书字号:琼财金〔2022〕6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0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收回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通知
琼财金〔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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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结算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贴息资金并拨付新冠病毒疫苗生产运输企业优惠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财金〔2021〕128号)有关要求,现结算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收回《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全国性疫情防控 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琼财金〔2020〕503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省级财政贴息资金的通知》(琼财金〔2020〕605号)下达你公司的2020年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中央和省级财政结余贴息资金(具体详见附件)。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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