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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教育厅、国开行江苏省分行关于请抓紧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签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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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江苏省教育厅、国开行江苏省分行关于请抓紧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签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的通知
  • 制定机构:江苏省教育厅、国开行江苏省分行
  • 发布日期:2009年07月14日文书字号:苏教助(2009)5号
  • 生效日期:2009年07月14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江苏省教育厅、国开行江苏省分行关于请抓紧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签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的通知
(苏教助〔2009〕5号)


有关县(市、区)教育局:

今年六月下发的《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82号)明确提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是利用财政和金融手段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重要举措”。2009年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受理工作近日将全面展开。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要求,所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区应与开行江苏分行签署合作协议。目前全省应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111个县(市、区)中,尚有28个地区(名单附后)未完成协议签署工作。国家开发银行无法为未签署协议的县(市、区)发放09年版合同、换发09年版U盾,因此这部分地区将无法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受理工作。

请尚未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签署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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