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关于印发《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中介机构“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
-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9年09月2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关于印发《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中介机构“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
根据市政府<<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 知》精神,我中心结合评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兰州市 项目投资评审中心中介机构“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现予 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兰州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中介机构“红黑名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障社会中介机构公正、公平、依法提供中介服务。根据《兰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受中心委托参加项目评审工作的各中介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红名单”,是指因遵法守信行为,受到市级以上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有关社会组织表彰奖励或信用评价良好被推荐为诚信典型的中介机构及其专业 人员。
本办法中的“黑名单”,是指因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违背社会道德、合同和承诺等行为,对中心造成不良影响,或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认定为严重失信的中介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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