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梯安全筑底等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6月1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梯安全筑底等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审评查验中心、特检院,各有关单位:
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已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2024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为深入推进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风险防控,避免和减少各类电梯事故发生,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按照《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2024年底前全区实现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全覆盖。请还未建成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兴安盟、通辽市、满洲里市要积极争取属地政府支持,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建设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可以采取与119、12315、12345等热线协调联动方式,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本地区应急救援体系或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2024年底务必实现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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