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非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派遣医疗队赴中非工作的议定书
- 制定机构:中非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1990年06月22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90年06月21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 效力状态: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非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派遣医疗队赴中非工作的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非共和国政府,为进一步发展两国卫生事业的友好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议定书,条文如下:
第 一 条
根据中非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中非方)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中方)同意派遣由二十二人组成的医疗队(包括医疗小组三人)赴中非,在班吉友谊医院和总统府诊疗所工作。
第 二 条
中国医疗队的任务是与中非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协助中非方开展医疗工作(不包括承担法律责任的医疗工作),改善中非人民的健康水平。双方医务人员通过医疗实践,交流经验,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医疗水平。
医疗小组的任务是为总统及其家属,以及政府高级官员进行医疗服务。
第 三 条
中国医疗队人员组成如下:
内科医生 二人 外科医生 三人
妇产科医生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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