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甘肃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
- 制定机构: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1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甘肃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制定了《甘肃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甘肃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xls
2.甘肃省税务从轻减轻处罚清单.xls
3.甘肃省税务不予处罚清单.xls
4.甘肃省税务“首违不罚”清单.xls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行为,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以下统称“税务行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全省税务机关税收执法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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