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关于小额担保贷款异地申贷有关问题的通知
- 制定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28日文书字号:新人社发(2012)72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5月2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关于小额担保贷款异地申贷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人社发(2012)7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民银行新疆各地、州、市中心支行,米东、王家梁支行,各银监分局: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不断完善,实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逐年增加,各类创业人员不仅为自己创造了新的就业岗位,还带动了更多人就业,实现了就业的倍增效应。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作为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已经成为我区推动创业促就业,建立就业长效机制的重要切入点,为促进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户口所在地限制,在疆内跨地区创业人员还无法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小额担保贷款异地申贷问题已成为制约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创业特别是支持大学生为主体的青年群体创业的瓶颈。为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创业促就业的作用,现就小额担保贷款异地申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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