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6日文书字号:吉政办发〔2024〕15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8月1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24〕1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48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7〕10号)要求,现就全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在中央与地方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总体框架下,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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