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 制定机构:衢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5日文书字号:衢政发〔2023〕11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4月2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衢政发〔2023〕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市政府领导的分工作如下调整:
徐张艳(市长)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国资国企等方面工作,分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市咨询委,联系市委编办。
周向军(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统计、国防动员、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与对口合作、招商引资、政务公开、铁路和机场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经信局、市应急局、市统计局、市国动办、智造新城管委会、市招商中心、市援疆指挥部、市铁道中心、市驻京津冀联络处、市驻长三角联络处、市驻珠三角联络处,协助分管市咨询委,联系衢州军分区、市监委、市档案馆、衢州国调队、铁路衢州站、市石油公司、市石化公司、市武警支队、市...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