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
- 制定机构: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6年05月18日效力级别:声明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邀请,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首席执行官阿卜杜拉·阿卜杜拉于2016年5月15日至18日率团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会见阿卜杜拉首席执行官,李克强总理与阿卜杜拉首席执行官举行会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李源潮会见了阿卜杜拉。阿卜杜拉还访问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
二、两国领导人认为,中阿1955年建交以来,始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阿富汗和平重建和建立新的合法政治秩序以来,中阿关系取得长足发展。双方对此感到满意。双方决定在新时期进一步深化中阿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进在政治、安全、经济、人文以及国际地区事务中的合作,为两国人民带来更多福祉。
三、双方承诺坚定支持各自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相互尊重,密切合作,在涉及共同利益的问题上相互理解和支持。阿方重申将继续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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