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7日文书字号:葫政办发〔2022〕43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0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葫政办发〔2022〕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葫芦岛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葫芦岛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2〕36号),进一步做好我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推动民生改善更可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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