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 制定机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9日文书字号:巴政发〔2022〕13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3月0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巴政发〔2022〕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
修订后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的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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