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暂停使用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4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暂停使用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计划2024年 4月28日18:00至2024年4月29日8:00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
升级期间,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税控盘版、税务UKey版)将暂停在线发票开具上传等功能、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将暂停使用,请纳税人提前做好安排,以免影响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