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2日文书字号:桂政函〔2023〕151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2月2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桂政函〔2023〕15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西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各相关市和自治区有关单位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积极开展首创性、差别化改革探索,形成了第五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有效发挥广西自贸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释放改革创新红利。为做好广西自贸试验区第五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制推广的主要内容
广西自贸试验区第五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分为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两大类。
(一)改革试点经验
1.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在线争端解决机制(ODR)国际商事调解业务模式、“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融资服务”新模式、海域使用权“交海即交证”登记模式创新、“智能预审”政务服务新模式等4项。
2.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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