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6日文书字号:渝府办发〔2023〕102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2月2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3〕10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对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紧扣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目标,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坚持加大投入力度与创新体制机制并举,统筹力量集中解决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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