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甘肃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0日文书字号:甘政发〔2021〕55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7月2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甘政发〔2021〕5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规范政府收入预算管理。财政部门会同税务等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严禁将财政收入规模、增幅纳入考核评比。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禁收取过头税费、违规设置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如实反映财政收入情况,不得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稳步提高收入质量,严禁虚收空转。严格落实收入征缴、退库制度,严格收入分类和级次管理,严禁混库行为。不得违法违规制定实施各种形式的歧视性税费减免政策。严禁截留、占用或者挪用非税收入,严禁将政府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挂钩。
(二)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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