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鹤壁银监分局关于核准蒋广超淇县中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 制定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鹤壁监管分局
-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3日文书字号:鹤银监复〔2018〕17号
- 生效日期:2018年12月0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鹤壁银监分局关于核准蒋广超淇县中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鹤银监复〔2018〕17号
淇县中原村镇银行:
你行《关于核准蒋广超淇县中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的请示》(淇中原村银发〔2018〕12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蒋广超淇县中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二、蒋广超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该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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