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监督抽检(国抽)447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 制定机构: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8月1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监督抽检(国抽)447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近期,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总局转移西藏监督抽检(以下简称抽检)中,抽检了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餐饮食品共17个大类447批次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41批次、不合格样品批6次(详见附件2)。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涉及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149批次,合格145批次,不合格4批次;餐饮食品91批次,合格90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41批次,饼干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6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调味品8批次,调味品3批次,酒类41批次,粮食加工品7批次,肉制品56批次,乳制...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