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交通运输部、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8日文书字号:财建〔2024〕366号
- 生效日期:2025年01月0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4〕3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研究制定了《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运输重点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重点项目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安排的资金,用于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均需承担支出责任的财政事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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