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 制定机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1月26日效力级别:地方人大(常委会)文件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2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一、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作出修改

1.删去第五条第三款。

2.将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管委会应当根据省、郑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验区总体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对《河南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条例》作出修改

3.将第四条修改为:“重要国家机关、军事设施、国防军工单位和其他重要涉密单位周边安全控制区内的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向国家安全机关申请涉及国家安全事项项目审批。

“安全控制区由省级国家安全机关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保密、国防科工管理等部门以及相关军事机关,依据有关标准划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在编制、修改涉...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