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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38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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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385号提案的答复
  • 制定机构: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6月0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385号提案的答复


第0385号提案的答复

李政辉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提升少数民族乡镇卫生院公共医疗服务水平的建议》(第0385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鲊埠卫生院开展易地整体搬迁给予支持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断加大投入力度。2019-2022年,每年投入2亿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修缮、医疗设备配备,切实改善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环境条件。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40号)的有关规定,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为市县事权,由市县政府承担建设的主体责任。目前,中央预算内投资卫生健康专项暂未将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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