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我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布拆迁类业务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黑龙江省律师协会、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
-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8日文书字号:黑司规〔2019〕3号
- 生效日期:2019年08月2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我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布拆迁类业务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黑司规〔2019〕3号
各市、行署司法局,各市、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律师协会:
现将《关于加强对我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布拆迁类业务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对我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发布拆迁类业务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我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布拆迁类业务广告的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我省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布拆迁类业务广告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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