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03日文书字号:沁政办发(2011)59号
- 生效日期:2011年11月0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沁政办发(2011)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妥善解决林权争议,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林业部第10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省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林权争议调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及《******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晋发〔2008〕24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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