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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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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 制定机构: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8日文书字号:藏财农指〔2021〕26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6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藏财农指〔2021〕26号


昌都市财政局、那曲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调整规范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方式的通知》(财农〔2018〕46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规范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方式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现下达你地市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补助资金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方式调整。地市财力科目“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列支科目“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并向我厅编报决算。

请你地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资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并按照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要求,做好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西藏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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