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29日文书字号:佳政办规〔2023〕2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1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佳政办规〔20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关于促进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两会”安排部署,为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提振市场信心,增强发展预期,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政策措施
1.冬闲变冬忙做实项目前期,在重点项目建设上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主动开展敲门行动,逐一对接研究项目前期工作,权限内的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对上事项全部代办帮办。市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前期工作,对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上半年开工建设的省级重点项目推进单位予以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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