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核医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制定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3日文书字号:川府发〔2024〕13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7月2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核医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川府发〔2024〕1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四川核工业大省独特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自主可控的核医疗产业,加快补齐我国医用同位素、放射性药物、高端核医疗装备和核医学转化应用短板,全力打造世界级核医疗产业高地,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部署,将核医疗产业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赛道,坚持创新驱动、科学布局、集群集聚、安全发展的基本原则,着力构建自主可控、链条完备、先进安全的核医疗产业体系,打造形成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核医疗产业集群,助力国家核医疗产业高水平自立自强,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提供坚强支撑。
到2027年,实现10种以上主要医用同位素国产化自主供应,5个以上放射性药物和高端核医疗装备完成或进入临床试验,形成医用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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