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外贸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0日文书字号:津政办规〔2021〕1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1月2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外贸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津政办规〔202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外贸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外贸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稳外贸稳外资工作,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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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用新技术新渠道开拓市场。构建线上线下同步互动、有机融合的办展新模式。鼓励引导企业运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虚拟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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