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诉讼活动事宜的通告
- 制定机构: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1月29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诉讼活动事宜的通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体健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湘西自治州两级法院有关诉讼活动事宜的调整情况通告如下:
1.全州两级法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一律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2.全州两级法院原定于2020年2月3日至2月16日期间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但已经公告送达传票或者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要求不改期的除外。
3.全州两级法院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4.疫情防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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