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9日文书字号:川市监发〔2021〕91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0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市监发〔2021〕91号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大数据管理局:
现将《四川省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第一条
为强化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推动学校食品安全信用联合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范围内的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者,是指为四川省范围内实施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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