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 制定机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2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02日效力级别:地方人大(常委会)文件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2022年12月2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健全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保障和规范其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常务委员会的实践,制定本规则。”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二条:“常务委员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举行会议、开展工作。”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常务委员会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
四、将第二条改为第四条,修改为:“常务委员会审议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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