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 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3月08日效力级别:公报报告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2年3月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
3月7日下午,各代表团小组会议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代表们普遍认为,草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港澳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坚定落实“爱国者治港”,在选举会议的构成、候选人的提名人数、参选人的条件等方面作出必要的完善,确保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都是坚定的爱国爱港人士,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符合香港社会的实际情况。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代表们也对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3月7日晚召开会议,对草案进行认真审议,对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逐条研究。香港中联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草案作了以下修改:
草案第八条第二款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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