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高质量做好一季度经济工作全力实现首季“开门红”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9日文书字号:黑政办发〔2024〕4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2月0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高质量做好一季度经济工作全力实现首季“开门红”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黑政办发〔2024〕4号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高质量做好全省一季度经济工作,确保实现首季“开门红”,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高质量做好一季度经济工作全力实现首季“开门红”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高质量做好一季度经济工作全力实现首季“开门红”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完成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和全省“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定信心、抢抓机遇,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推动经济发展稳住基本盘、培育增长点,实现首季“开门红”,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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