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台湾青年来德阳创新创业的意见(修订)》的通知
- 制定机构: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0日文书字号:德办发〔2021〕48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2月2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台湾青年来德阳创新创业的意见(修订)》的通知
德办发〔2021〕4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各部门(单位):
《关于支持和鼓励台湾青年来德阳创新创业的意见(修订)》已经市政府八届1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支持和鼓励台湾青年来德阳创新创业的意见(修订)
为吸引更多台湾青年人才来德阳创新创业,参与德阳经济社会建设,助推德阳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支持和鼓励台湾青年来德阳创新创业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条
鼓励18周岁至45周岁的台湾青年以独资、合资(合资中台资比例应占40%以上)等形式来德阳创新创业或参加实训。主要鼓励文化创意、数字经济、医药食品、健康养老、现代农业等行业领域台湾青年在我市创业。〔责任单位:德阳市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管理办公室〕
第二条
对来德阳创新创业的台湾青年,符合我市相关政策规定的,可同等享受我市出台的各类创新创业优惠政策。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规定的,可同等享受科研经费、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社会养老、医疗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支持政策。〔牵头单位:德阳市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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