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一九八六年进出口商品议定书
- 制定机构:泰王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1985年12月3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85年12月30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一九八六年进出口商品议定书
(签订日期1985年12月30日生效日期1985年12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本着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和扩大两国间的贸易关系的愿望,经过友好商谈,就一九八六年两国进出口商品货单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同意将一九八六年度贸易指标定为三亿五千万至四亿美元。
二、中国方面准备在一九八六年从泰国进口以下商品:
大米 十至十二万吨 绿豆 二点五至四万吨 原糖 十至二十万吨 橡胶 三至五万吨 化纤 四至八千吨 腰果 二至四千吨 南药 二百至三百万美元 建材 二百五十万美元 烟叶 二千至二千五百吨 玻璃 二百五十万平方米 鱼粉 三至五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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