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制定机构: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4日文书字号:揭府办〔2022〕37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1月0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揭府办〔202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列入《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的程序实施,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听证程序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规定》实行。
三、《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的,承办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应按规定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进行调整。
附件:揭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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