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修编)(2021-2030年)》的决定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修编)(2021-2030年)》的决定
  • 制定机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9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人大(常委会)文件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修编)(2021-2030年)》的决定
(2021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修编)(2021-2030年)(草案)》。会议决定批准《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修编)(2021-2030年)》。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修编)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符合新时代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总体要求,较好处理了发展与保护、继承与创新、宏观与微观的关系,优化调整的目标指标体系符合湖北实际,将为我省生态省建设提供科学指导。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生态省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政治责任体现在狠抓落实上,把担当精神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汇聚起生态省建设的强大合力。要加强与国家、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全面绿色转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湖北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绿色崛起。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