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百色市地名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 制定机构: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0日文书字号:〔2023〕12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3月1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百色市地名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2023〕12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建立百色市地名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百色市地名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百色市地名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地名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更好发挥地名在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百色市地名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 (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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